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地对二次葬的意识便分化开来,进行二次葬的具体方法也有所不同,其内涵也就不可能一致。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中的二次葬,骨架放置整齐,或成规则的一堆,即使是多人二次合葬墓,墓中的个体骨架也是各自成堆,反映了人们对死者的爱护和对尸骨的崇拜;而寺洼文化中的二次葬人骨一般都放置凌乱,似是一种畏惧、惩罚、防范心理的反映。[65]
(九)鬼魂信仰与葬式葬法
上述葬法葬式之所以千差万别,形态各异,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神魂与形魄之关系认识的不同造成的。
鬼是神魂还是形魄所变,抑或是形魄、神魂共同变幻而成?中国古代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人死后魂魄随尸体一起变为“鬼”。如《楚辞·国殇》:“子魂魄兮为鬼雄。”《左传》昭公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生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孔颖达作疏时,对神魂与形魄的作用作了进一步解释:“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如,此则附气之神也。”魂附精神与魄附肉体,作用迥异,又缺一不可,人死是魂魄离开了人的精神和肉体,这可能是古人既关注死者灵魂,又重视死者尸体,尽量使尸体完好无损的原因之所在。表现在丧葬习俗中,就产生了土葬、崖葬等葬法,目的是保护尸体不受损伤,避免禽兽的侵扰;甚至还做了种种防腐性保护处理(如置棺椁、石灰),竭力延长鬼魂寄宿之所——尸体存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