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中心论
在倡导儿童中心的同时,杜威还把社会的需要、社会的目标放在教育的中心地位。杜威认为,社会学也是教育过程构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杜威眼中,教育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也正是社会环境的作用也使得教育的存在具备可能性。考虑教育问题时,必须考虑社会的需要。教育要以社会为中心,“教育的社会方面放在第一位”[2]。就教育的目标而言,教育要用“为社会服务的精神熏陶他并授以有效的自我指导的工具”,把儿童培养成社会的成员,如此才能推进一个“有价值的、可爱的、和谐的社会”[3]。由此,仅将杜威视为“儿童中心论”的观点是不全面的,他还是一个“社会中心论”的倡导者和推动者。
需要思考的是,杜威一方面大力倡导儿童中心理论,同时,又把社会的需要、社会的目标放在教育的中心地位,这是否矛盾?有两种观点:一是“在杜威的心目中,儿童中心是就心理的因素,也即就方法论来说的;社会中心是就社会的因素,也即就目的论来说的。”[4]二是杜威所言的社会是指其理想的资本主义民主社会,即保障个人自由、个性能够充分张扬的社会。这样,以社会为中心与以儿童为中心本身就是一致的。由此可见,在教育体系中,杜威所主张和倡导的是儿童中心,教育应把儿童的兴趣、需要和儿童的本能成长放在第一位,其所提出的“社会中心”在实质上是为保证“儿童中心”服务的。也可以说,“儿童中心”是“体”,而“社会中心”则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