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思维路数和论证手法来看,唐君毅对实践理性的阐发,与理学家“理一分殊”“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以及佛教华严宗的“四法界”说是一脉相承的。在这个意义上看,唐君毅的确有着强烈的思想文化的道统意识,并有着兼容诸家学说的襟怀。如果从文化价值和理论建构的角度审视,我们可以看到,“实践理性”的命题是对中国文化中一以贯之的学用一致的传统的理论升华,也是对中国文化理性精神的褒扬。它强调了理性超越的意义,同时又将理性契入现实生活,使二者相即相入,互为表里。这反映了唐君毅对中国文化精神的理性把握,以及执著之情。不过,他将实践理性的功用主要归结为“见中和之情之致于万物”,则未免夸大了儒家心性之学的价值,实践理性成了“致中和”的手段,成了整肃社会秩序的工具,使人觉得狭隘。
第四,融摄精神。
现代新儒家认为,中国文化的重要价值之一,是其融摄精神。
这种融摄精神,表现于儒家,便是融宗教于人文。唐君毅指出,依孔子之教,人们可以根据于天于神无所求的精神,摄天心于人心;依天神推恩于我之精神,转而推恩于世界。由此人德可与天齐,人格同与天尊。进而,可知人之善性亦齐于天,然后才能领悟天命即性之性善论,高扬主体意识,尽心、知性、知天,从而圆熟地把握存心养性即事天之孟子之学。能达到这步境界,便既可排拒西方宗教中因上帝观念而带来的诸多精神烦恼,又可在现实的人文生活中蕴涵、玩味宗教情调。因此,唐君毅指出,“儒家之教包涵宗教精神于其内”,既承天道以行事,又立人道以致广大、道中庸,人文精神自然生于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