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说,伯克希尔公司的套利行为与其他投资者有所不同。其他投资者一年往往会有几十笔套利交易,而伯克希尔公司只是少量参与大型套利活动。他的理由是,交易行为多了自己就太忙了,这种必须花很多时间监控交易进度、股票价格变动的生活方式并不是他和查理·芒格追求的。不过,由于套利次数少,所以每一笔套利活动的收益如何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年的套利投资业绩。庆幸的是,伯克希尔公司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惨痛教训。
巴菲特举例说,1988年末伯克希尔公司的唯一套利投资是拥有334.2万股雷诺·纳比斯科(RJR Nabisco)股票,投资成本2.82亿美元,年末市场价值是3.04亿美元。1989年1月,伯克希尔公司增持该股票到400万股,然后在2月全部抛出。其中300万股是当该公司已经确定被KKR公司兼并后卖给KKR公司的,共获利6400万美元,略高于预期。
巴菲特说,许多人认为1988年伯克希尔公司的套利收益非常好,接下来应该继续扩大这方面的投资,但是他采取的措施恰恰相反。他认为,由于这时候伯克希尔公司已经决定大幅度增加长期投资,所以手里的现金在下降,这时候理所应当减少套利活动才对。更不用说,套利活动的风险是明摆着的,任何人都不能忘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