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应该牢牢地记住自然进程这个概念。因为他们都是聪明、谨慎的人,所以他们允诺出现众多的结果,当然这些结果都要受到人们的祈祷,或自身法律的严格约束;同样,他们有安排事物的权力,但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他们并没有将经验称做是智慧的来源,而是将启示,或“最卖力的忏悔仪式”看做是智慧的来源。
这样一来,就神圣的诺言原则而言,它与行为的目的存在着某种特殊的关系。理性是看不到自然的目的的,因为目的的表现形式就是道德目的、履行法律、礼拜等。并且,它还与行为的结果有关系。人们常常将自然的结果说成是超自然的结果,而且,为了使结果更有安全性,而许诺给人以另外一种无法监督的超自然结果。
善恶概念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创造出来的,它以一种完全摆脱了例如“利”、“善”、“对生命成长有利”、“对生命成长有害”等自然概念——当另一种生命被勾勒出来后,它甚至会与善恶直接为敌。
最终,著名的“良心”二字就在这种方法下被创造出了。“良心”即一种发自内心的声音,它的任何行为都不会依照行为的结果衡量其价值,而是以一些意图和与意图等值的东西为参考,也就是以“法律”来衡量行为的价值。
因此,神圣的谎言就是:1.凭空捏造出了一个赏与罚的上帝,他完全相信《圣经》,并且将教士们看做是他的喉舌和全权代表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