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对鳌拜结党专权一案的处理,是通情达理、很有策略的。经议政王大臣康亲王杰书等勘问议定:鳌拜罪行三十款,遏必隆罪行十二款,班布尔善罪行二十二款,那麻佛罪行十二款,塞本得罪行六款,均处死刑。随后康熙皇帝特召鳌拜亲自审问,鳌拜承认罪行俱实。虽然鳌拜自知罪行深重,但他仍企望能免去一死。他面对康熙皇帝,突然揭开衣服,袒露身体,暴出以往为救康熙皇帝的祖父皇太极而留下的累累伤痕。康熙皇帝此时油然萌生怜悯之情,于是下笔批示说:“鳌拜理应依议处死,但念效力年久,虽结党作恶,朕不忍加诛,着革职,籍没拘禁。”鳌拜总算保住了性命,死刑改为终身监禁,最后他死在狱中。其子那摩佛亦免死,着革职、籍没拘禁。
内大臣大学士班布尔善、鳌拜弟都统穆里玛、侄塞本得、吏部尚书阿思哈、兵部尚书噶褚哈、户部尚书玛迩赛、吏部侍郎泰璧图等人,“皆依附权势,结党行私,表里为奸,擅作威福,罪在不赦”依议处死。
辅臣遏必隆虽知鳌拜结党乱政,不预行纠劾,但他未曾结党,“其咎止于因循瞻顾”,特着免罪,革去太师和后加公爵,其原有一等公爵仍留给他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