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改革中的风险,国企应当怎样防范?国资委的回答是要打造法治央企,不断完善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企业正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速,发展动力转换的压力和挑战。一些经历高速发展期被掩盖的潜在风险逐步暴露,风险法律进一步凸现。与此同时,实践中还有总法律顾问作为不够被边缘化的情况出现。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关键的时候要有责任和担当意识,总法律顾问必须进决策层,这个应当是共识。
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之余,“坚持市场的主导地位”也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原则。为了避免“国资流失”和“下岗潮”的问题重演,此次国企重组应当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推动、企业主体、依法重组”的原则。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政府推动在其中固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其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这就决定了改革应当以企业为主体,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运作。这样,才能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既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能在裁员的过程中作出合理的应对。
大规模人员下岗,是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另一重大问题。当时,国企处于集中调整阶段,形成了千万人的下岗浪潮,特别是地方国企改革,下岗现象更为严重。很多失去岗位的原国企员工,也在一段时间成为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地方政府也因此承受了强大的维稳压力和经济压力。而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关于“第二轮下岗潮”的担忧声也开始出现。国企改革虽然会导致一些工人下岗,但并不会像20年前那样严重。根据我们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2016年可能会有不少工人因为国企重组下岗,但不太可能有大规模的下岗潮,至少不会出现1998年那样的大量国企工人下岗失业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