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募之制,意在选取精勇。马隆讨树机能,募要引弩三十六钧、弓四钧者。元嘉二十七年之役,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见第八章第七节。
《宋书·蒯恩传》:高祖征孙恩,县差为征民。充乙士。使负马刍。恩常负大束,兼倍余人。每舍刍于地,叹曰:“丈夫弯弓三石,奈何充马士?”高祖闻之,即给兵仗。恩大喜。可见军中武力之重矣。刘敬宣之伐蜀,国子博士周祇书谏高祖,谓官所遣皆乌合召募之人,师果无功。
《宋书·沈演之传》:子勃,泰始中欲北讨,使还乡里募人。勃多受货贿。上怒,下诏数之曰:“自恃吴兴土豪,比门义故,胁说士庶,告索无已。又辄听义将,委役还私。托注病叛,逐有数百。周旋门生,竞受财货。少者至万,多者千金。考计臧物,二百余万。”则召募之弊,亦甚大矣。
《晋书·刘超传》:出为义兴大守,征拜中书侍郎,会帝崩,穆后临朝,迁射声校尉。时军校无兵,义兴人多义随,超因统其众以宿卫,号为君子营。此亦召募之类。设其终属于超,即成私家之部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