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不算是爱她的。只是说爱成了习惯之后,我便以为我自己爱上她了。”天蓬回答我。“我是不是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我单名一个笨字,姓什么我早就忘记了。我只记得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告诉过我,凡事过得笨一点,我才顺遂一点。我遵照了母亲的意思生活,死后竟是被封了天蓬元帅,不过我还是喜欢大家喊我的那句笨将军。”
那位高小姐长得和天蓬的母亲太过于相似了。是个男人,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发现,有一种东西叫做恋母情结。甚至于自己所爱的人,和母亲,相比较起来,也算是有几分共同之处。
天蓬不记得自己父亲的姓氏,却记得母亲送给他的名字。当他看见高小姐的时候,什么唐僧,什么天道,什么命令,他全都不在乎了。笨了那么久,忽然聪明一次又有何妨。
高小姐的父母喜欢邻村的一位公子哥儿,觉得高小姐与那位公子哥儿门当户对,又郎才女貌,绝对是天作之合。高小姐虽生性温柔腼腆,但是也勇敢了一回,学着话本子里的勇敢女子们,坐在院子里,荡起了秋千。
秋千若是荡得高了,就能看见外面的世界。若是小姐再勇敢一些,松开了握在秋千上的手,便能把自己的身子连同灵魂都抛出墙外。
天蓬正准备去高家宅院,和高员外好好说说唐僧过路之时,还没走过高家长长的围墙边缘,便有一女子从天而降,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岂料窥见其容貌的三分美妙,他稍稍迟疑,这女子便落在了他面前的泥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