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唐朝开元十八年(730)四月时,朝廷任用侍中裴光庭兼任吏部尚书。先前,铨选官员的部门授予官职,唯独考虑那个人的能干与否,或者不按次序越级升迁,或者终老在下等官位,既有入仕后二十多年没有职务无法得到俸禄的,又有州县同样没有等级,或者从大州大县调入小州小县,或者起初在近州近县后来到远州远县,都没有固定的制度。裴光庭开始奏请使用《循资格》,各人把罢免官职后的选官次数集中相加,官位高的选官次数少,官位低的选官次数多,不论能干与否,选官次数满足条件了就授予官职,限定做官年限逐级晋升,不准超越,不是背负贬谪处分的官员都有升无降。那些庸碌愚鲁仕途停滞不前的官员都很喜欢,称《循资格》为《圣书》,那些才能俊逸的士人,没有人不怨愤、叹气的。宋璟争取了,没有成功。开元二十一年(733),裴光庭逝世,博士孙琬建议,裴光庭使用《循资格》选官,失去了劝惩庸人奖励人才的道理,请求谥裴光庭为“克”字。当年六月,朝廷制定,从今以后,候选官员具备才干政绩操行,就委派吏部临时越级任用。即使有这个制度,但是,有关部门由于《循资格》便利自己,仍然施行它。像今天的吏部四选后授予官职,就是这个办法了。我查考到,北魏肃宗神龟二年(519)时,官位已经稀少,候选的官员众多,尚书李韶的铨选和任用不能实际执行,极大地导致官员产生怨恨和嗟叹。崔亮取代他的位置后,奏请改为资格制度,不论官员是贤能还是愚鲁,专门用授予官职的月份和日期作为标准。仕途停滞不前的官员都称赞崔亮的能力。崔亮的外甥刘景安写信给他说:“商朝、周朝凭借乡里私塾贡举士人,两汉借由州郡荐举才士,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即使尚未完全称美,应该也达到了十个人里收获六七个人才的结果。然而,我们朝廷贡举人才,只是要求他的文凭,不取用他的理事能力,察举‘孝廉’唯独评论他的文字能力,不顾及治理政务的水平,确立‘中正’不考较人的才干行为,空自辨明姓氏门第。舅舅的权属应当铨选衡定人才,适宜需要像改革琴弦变易声调一样改变做法和态度,反而制定了《停年格》来限制人才,天下的士子,谁还再修炼厉行名节操行呢?”洛阳令薛琡呈上奏书说:“百姓的命运都掌握在官长手里,倘若选拔吏曹官员只是采取年限和劳绩,不简选能干与否,仪式均同排行整齐的大雁那样把官员排成一列,次序像用草串鱼那样随意。拿着簿册呼叫名字,一个人就足够了,如今用了好几个人,怎么能够称为铨选衡定人才?恳求下令王爷公卿权贵人家荐引贤人来补充郡县官员。”皇帝下诏让大臣们商议这件事情。之后,甄琛等继续崔亮的职务,得益于这个制度方便自己,继续实行这个办法,北魏的选拔举荐人才的失当,就是从崔亮开始的,到了孝静帝元象二年(539)年,朝廷任用高澄代理吏部尚书,才开始改变崔亮按年限授予官位的制度,铨选提拔贤明有才能的人。理当这种情况此后一举改变,裴光庭又祖述了崔亮过去的小聪明。但是,后人极少谈论崔亮、高澄的事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