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真正富有活力的、理性的文化主张,乃是前述所谓“融贯式”,即各种各样的中西文化互为融通的思想。其中,较为理想的会通构想,又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方案。这种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文化思想,虽从五四时期开始即已付诸实践,但其理论的最终成熟却是在抗战时期,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和张闻天等人的文章乃其标志。他们所构想的此种方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这种新民主主义文化首先是“民族的”,“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尊严和独立的”,同时,它既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就必然“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但它又并不拒绝外来文化,而是主张对外来进步文化大力吸收,主动消化,泄其糟粕,取其精华。这样,民族性就不仅表现在应具有本民族的文化特征上,而且表现在吸收外来文化的主体性上,这种主体性又不仅表现在吸收外来文化的主体选择性上,还表现在消化外来文化的能力上。至此,文化的民族性认识就空前深化了。其次,它是“科学的”。在内容上,“它是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一致的”;在方法上,则是以辩证唯物论为指导的。由此出发,它对中国传统文化采取了“批判继承”的态度,既不割断历史,又非不加批判的兼收并蓄,从而与民族虚无主义者和文化保守主义者同时划清了界限。最后,它是“大众的”,是追求民主理想的。它强调新文化必须具有真正的民主精神,“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这种文化高扬群体的价值,不是简单否定而是真正超越资产阶级个体自由的价值目标,它顺应了民国时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极度紧张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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