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幼儿园应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七条规定:“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二十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第二十一条规定:“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第二十二条规定:“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案例
新装修园舍未质检致使幼儿甲醛中毒[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