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内容
金代的办学宗旨,是以封建儒家经籍为据,结合汉人、女真人的不同情况,为国家培养各种有用人才。学校成为科举入仕之途。金朝规定,“凡国子学三年不能充贡,欲就诸局承应者,学官试,能粗通大小各一经者听”[30]。即大约在学三年然后得应试。这与金代三年一次的科举制度有关。
金代学生来源和入学资格等级限制较严,充分体现了教育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本质。天德三年规定,国子学学生为宗室及外戚皇后大功以上的亲属,诸功臣及三品以上官的兄弟子孙,15岁以上的可入国子学,15岁以下的入小学。录取的学生名额有一定的规定,分辞赋、经义两科共100人,小学生100人。女真国子学、府学生之制,都与汉人国子学辞赋、经义生相同。规定每科取2人,若家室每20户内没有愿意学习的,可由有物力家子弟13岁以上、20岁以下的充任。太学生录取总数为400人,规定从五品以上官员的兄弟子孙中取150人,从得府荐及终场人中取250人。府学大定十六年10处,共取1000人,“初以尝乡廷试及宗室皇家袒免以上亲、并得解举人为之”。州学“遂加从五品以上官,曾任随朝六品官之兄弟子孙,余官之兄弟子孙经府荐者,同境内举人试补三分之一,阙里庙宅子孙年十三以上不限数,经府荐及终场免试者不得过二十人”[31]。凡试补学生,太学则礼部主之,州府则以提举学校学官主之,曾得府荐及终场举人,皆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