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的实体中,在物质的实体中,或在两者中,不是有一种秘密的机械或结构(各部分开),为结果所依托么?
那些结构不是完全不为我们所知晓,从而使意志的能力或势用一样不为我们所知道,所了解么?
意欲诚然是我们所充分意识到的一种心理作用。你可以反省它。你可以在各方面来考察它。但是你在这里果然看到有一种创造的能力,来凭空无中生起观念,来借一道谕令模仿那位创造了森罗万象的宇宙的全能者么(如果我可以这样说)?
我们既然意识不到意志的这种能力,所以我们也必须要我们寻常所具有的确实经验,才能相信那些奇特的结果确实是由简单的意志作用产生出来的(如无经验,我们便不能先验地推知这一层)。
一般人在解释较寻常,较习见的自然作用时,永远感觉不到任何困难。类如沈重物体的降落、植物的生长、动物的生殖、食物之营养身体的作用,等等,他们都以为是容易解释的。他们以为自己在这些情形下看到了原因中有什么能力可以使原因和其结果联系,可以使原因的作用确定无误。他们借长久的习惯获得了一种思路,因此,在原因出现时,他们立刻就期待它的恒常的伴随,他们不容易想到,别的结果会由此生出来。只有在发现了反常的现象时(如地震,瘟疫,以及任何怪物),他们才觉得自己茫茫然找不出适当的原因来,并且不能解释那种结果所由以产生的途径。在这些困难情形下,人们常求助于一种无形体而有智慧的原则,以为它是那种使他们惊异的事情的直接原因,而且他们以为那种事情是不能以寻常的自然能力来解释的。但是哲学家的探究毕竟稍为深一点,他们立刻看到,即在最习见的事情中,也和在最反常的事情中一样,原因中的能力也是一样不可了解的;此外他们也看到,我们只是凭经验得知各种物象的寻常会合,而却不能理会到所谓联系的那种东西。在这里,许多哲学家又以为自己被理性所驱迫,不得不在一切情形下,来求助于俗人在神秘而超自然的情形下所求助的那种原则,来求助于俗人在寻常情形下从不求助的那种原则。他们承认,心和智慧不只是一切事物的最后的原始的原因,而且是自然中一切事情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他们妄称,普通所谓原因的那些物象,实际上只是一些生縁;各种结果的真正直接的原则,并不是自然中任何能力或力量,只是最高神明的一种意志,因为那种神明愿意让某一些特殊的物象永久会合在一块。他们不说,一个弹子所以能运动另一个弹子是凭借于它从自然的作者所得来的一种力量;他们说,在这里只有神明自身借其特殊的意欲来推动那第二个球。他们说,神明在管理宇宙的设计中立了一些普遍的法则,由于这些法则,第二个球才被第一个球的冲击所决定,来运动。不过哲学家在继续考察之后,却又看到,我们固然完全不知道各种物体的相互作用依据于什么能力,可是我们也一样不知道,心物的互相影响依据于什么能力;我们在后一方面,和在前一方面一样,都不能借自己的感官或意识找寻出最后的原则来。因此,同样的愚昧又迫使他们达到同样的结论。他们说,神明是灵物联合的直接原因;我们心中所以产生感觉,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感官受了外物的刺激;生起这种感觉的乃是全能的“造物者”的一种特殊的意志,那种意志跟着感官的一种运动才刺激起那种感觉来。同样,我们的肢体所以能发生位置的运动,并非因为我们的意志有什么能力,乃是因为“上帝”自己愿意来帮助我们那原无能力的意志,并且愿意促动我们所误归于自己能力的那种运动。哲学家还不安于这种结论。他们有时还把这种推论扩展到心理的内部作用上。我们心中所见或所想的各种观念,只是“造物者”给我们的一种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