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也给予了重点关注。文件指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拿出务实举措,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值得肯定的是,在以均衡为政策导向的乡村教师政策建构中,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各级政府均做了巨大的努力,并确实取得明显成效。然而,由于乡村教师不仅存在高低学段的层次之分、不同学科教师的特性之别、不同艰苦程度的任教学校分布,包含着身份与地位、资格与编制、补充与流动、待遇与荣誉、培养与培育等综合议题,而且涉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乡村校长与教师、城市校长与教师等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者、政策对象和潜在影响者等多主体之间交错复杂的关系,尤其在决策影响了资源分配和不同组织的利益时,部门利益、派别利益的分量就会凸显,未来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