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注意,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理论,而不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使用的德语名词Individuum(复数为Individuums或Individuen),专指“个人”,而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人”。在德语中,一般意义上的“人”通常用另一个名词Mensch(复数为Menschen)来表示。Individuum和Mensch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前者的着眼点是具体的个人,后者的着眼点则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或人类的整体。这就告诉我们,马克思并不是泛泛地谈论“人的全面发展”,他注重的是“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确立。
有趣的是,在东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的传统社会中,马克思的“个人全面发展”的提法被不知不觉地转换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提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呢?因为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东方社会内,个人,特别是与作为伟大人物的个人相对的普通的个人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正如马克思在批判以亚当·斯密和卢梭为代表的错误见解,即认为远古时代就已经存在着独立的个人这种见解时所指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