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细节作些必要的修改,类似的考虑可应用于所有角色。角色应该被一种规范压力的气氛所环绕,在必要的时候,使得人们完成其职责,这是这一图景的本质部分。——也许,某种程度上要“违背他们的意志”,但是,仍然与他们的要求是一致的,从而避免更坏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关于这一点,在作为意向的外部决定因素的角色和作为行动的外部决定因素的规则和符号刺激之间,存在着一种平行对应。但是,关于规则的情况同样也适用于角色,对于我们的功能社会概念来说,在整体上,角色行为不应该靠规范压力来推动,而应该是“内在化的”,那就是:义务毫无疑问地被接受为我们所意向的东西的最终决定因素。
隐含在各种各样的角色之中的义务,比任何其他的决定因素更能对人们的意向产生影响,并因此而直接指导人们的行动,这种说法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其发生的程度是随着社会的不同、角色的不同而不同的。因此,一个社会中角色分配的问题是与个人自由问题密不可分的。
所谓“自由时间”是一个人生命中的这样一个部分:他可以做他要求做的事,又暂时忘记至少是指派给他的某些角色加诸他身上的要求。当一个人没有时间满足他的要求,仅仅只能履行其义务时,他就是他的角色的奴隶。这时,他可能拥有双重角色:作为最卑贱的位置上的仆人和拥有巨大权力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