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特工杰克逊正在审讯一位犯罪嫌疑人,为了确定他是否存在作案时间,杰克逊问他道:“先生,请问案发当天你都在做什么?”——注意,这是一个对于普通人而言很简单的问题。嫌疑人一边回忆一边回答说:“我早上八点的时候去了便利店,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早餐;十点的时候在上班的路上,到了之后开始工作;十二点的时候在吃工作餐……”嫌疑人的回答很流利,并且将时间和地点都说得很清楚。这样的证词似乎完全可以证明他当天并没有出现在作案现场,也没有作案时间了。
杰克逊并没有就此作罢,凭着他的经验,这里一定有不寻常的地方,比如犯罪嫌疑人刚才的证词是那么的流利,仿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一样,但事实并非如此。于是,他接着追问道:“那么,现在请你把刚才说的事情,按照从后到前的顺序再说一遍好吗?”听了杰克逊的话,嫌疑人显得很惊讶,他完全没有料到对面的FBI特工会有这样的要求。他在停顿了一小会儿之后,开始按照杰克逊的要求倒叙自己案发当天做的事情:“下午五点的时候,我……我在……”
他开始变得支支吾吾,似乎在回忆,也像在思考什么。如果说没有刚才那一遍的叙述,杰克逊会以为是因为事情发生时间的问题导致他需要回忆,但是刚才他明明讲得还是很流利的。要说回忆,也只是回忆他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而已,用得着这么费劲吗?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根本无法将他刚才说的那些事情给倒叙出来,因为那些事情并不是真实发生的,而是他编造的。显然,犯罪嫌疑人在说谎。至于他说谎的原因,答案已经很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