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方式的历史沿革
中国的发展方式问题归根结底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式的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发展观主导下的发展道路和方式的选择与决策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出现过三种占主导地位的发展观,可以将其概括为传统发展观、经济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与这三种发展观相适应的三种发展方式分别是“赶超式发展方式”、“转轨式发展方式”[4]和“均衡式发展方式”。
(一)传统发展观主导下的“赶超式发展方式”阶段
这一阶段自新中国成立伊始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前,以“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为核心,在经济上靠着“突击”手段在短期内实现工业化赶超发达国家,在政治上靠着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推进经济发展。由于缺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自发协调机制,出现了有增长无发展的局面。这种发展方式是一种可以接受但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二)经济发展观主导下的“转轨式发展方式”阶段
这一阶段自改革开放一直延续到21世纪初,以“现代化”和“体制改革”为核心,将“生产力标准”提高到治国理政的高度,将加快经济发展作为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基本标志,通过体制改革为经济发展释放动力并提供制度保障。这种经济发展方式高度依赖投资和出口,高度依赖第二产业,高度依赖低成本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高强度投入,导致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发展失衡和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严重脱节,影响了社会进步与人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