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话旧指官方普遍使用的共同语言,历史上还称为雅言、通语、凡语等,后来发展成为中国的民族共同语“普通话”的基础。在19世纪的中国,约90%的地区,75%以上的人口,都在使用“官话”。[5]除了官场使用、通行范围比方言土语广以外,“官话”还比较文雅。中国是个多方言国家,历朝历代都有过一些诸如“书同文”之类的统一语言的措施。例如,清雍正皇帝曾下令将文言写成的《圣谕广训》以官话译出,使官话的使用范围达到了最大范围。在中国漫长的历史时期中,长安、洛阳、南京等地的方言,都曾因当地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而成为汉语共同语基础方言的中心,成为一个历史时期的官话,而官话区域也会因政治经济中心的转移而变化。
这种大多数中国人,包括平民百姓都明白易懂的语言,给传教士的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思路。他们充满信心地产生了积极推动官话白话的念头,甚至产生了希望官话白话最终成为中国统一的语言的想法和倡议。在1877年外国来华传教士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大会上,苏格兰圣经会驻华代理人韦廉臣(A.Williamson)就充满信心地提出了这个倡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