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我们大家还有一个问题特别关注的,那就是古代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到底是多大?
其实在我国古代,人民很早就认识到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西周在“明德慎罚”原则的指导下,规定了“三赦之法”,即幼弱(年龄小的,七岁以下)、老旄(七、八十岁)、蠢愚(精神智障者),这三种人违法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汉朝不同的时期,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区间分别出现过:7岁到80岁。在唐朝,也是以年龄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分为三等:第一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即15岁到70岁;第二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即7岁以上到15岁以下、70岁以上到90岁以下;第三等,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7岁以下和90岁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古代法律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了发展了,既有下限,又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