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状的荒谬不仅在于它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全部自由,攻击了国民代表;更在于委员会违反了一切原则,把国民公会变成了一个刑事法庭。因为这个委员会促使公会恬不知耻地宣布了一个非常不公正的判决,以致没有对任何一份案卷进行预审,甚至没有问一问这些作品是不是我写的,就裁定我煽动凶杀和抢劫,扶植一种威胁人民主权的势力,使国民公会蒙受耻辱,煽动解散公会等等。
但显得难以置信的是,委员会竟不顾礼节,不知羞愧,毫不留情地降死刑于我头上;他们还引证刑法条款,宣判我死刑。我不怀疑这就是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有多少政客一直苦恼于未能囚我于监狱,压制我的声音,限制我的笔头?那个凶残的拉卡兹不就是其中之一吗?他不就像迪穆里埃和科布尔要求吉伦特派那样,竟然厚颜无耻地要求公会剥夺我的公民权吗?控告状只是一份不得不执行的、真正的“交付宣判的裁决”。
最后,还应指出控告状是一纸捏造的谎言。它指控我煽动凶杀和抢劫,指控我要设立“国家元首”,还指控我侮辱并要解散公会等等。只要读一下我的作品就会得到相反的证明。我要求连贯地披读受到指责的那些部分。因为了解一位作家的思想,不是通过挂一漏万和断章取义,只有联系上下文才能判断它们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