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是义云堂在微博上讲的笑话。投资者提供了一份条款繁多的投资协议,把一个企业老板看得头痛。他对投资者说:“这是投资协议吗?分明是丧权辱国条约嘛!别跟我谈什么国际惯例,到咱中国得按中国惯例。什么跟随权、拖曳权,瞧这名词翻译的,拗口不?你们在这儿知道要这权那权的,怎么不见你们去要言论自由权、公民选举权什么的?我们民企本来就是夹缝中求生存活下来的,临了还要被你们欺负一下?”
这次,秦方远他们也在这些条款上卡壳了。铭记传媒法务经理赵宇比秦方远大一岁,刚刚通过司法考试,之前在中关村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务部工作过,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对一些条款还是比较熟悉。
秦方远和赵宇、石文庆一起研读条款,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锁定期,在签订正式协议前三个月内不能与其他投资者接触,即为排他期条款。秦方远他们专门约了托尼徐的团队过来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