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履行自己的使命,巴菲特远离了纽约这座繁华的城市,在故乡奥马哈低调又执著地经营着自己的合伙公司。在公司开始经营的时候,道·琼斯指数达到了200点左右。巴菲特的父亲霍华德认为,如此之高的数值显然不正常,因此他建议儿子不要在这种不稳定的时机进入市场。
这位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前辈的建议当然不是无稽之谈,但是巴菲特在那个时候已经掌握了更为先进的投资理论。这个年轻人从开始就没有打算购买热门股,而是从长远出发,根据股票的实际价值和发行这些股票的公司的增长潜力来决定购买股票,从来不受市场和所谓的股评家的观点左右。
巴菲特有时候把自己埋在资料堆里进行缜密的研究,有时候到他感兴趣的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有升值潜力的股票,他就会立刻把其买进来,安心地等待其价格攀升。这个从导师格雷厄姆那里收获的“点金术”在每一次的投资实践中屡试不爽,为公司积累了丰厚的利润。
在合伙公司成立的第二年,即1957年,公司的赢利达到了31615.97美元,增长率为10.4%,虽然与巴菲特后来创造的奇迹相比,这两个数字似乎有点普通,但是如果你了解当时的市场背景,你就会忍不住赞叹巴菲特的伟大——1957年的道·琼斯工业指数暴跌了8.4%!而在1958年的时候,公司的赢利已经上升到41%,比在39%的道·琼斯指数情况下的获利还要略高一些;到1959年的时候,合伙公司的资产已经由成立初期的10万美元增长到了4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