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对良善生活有自我意识的人,认为意义至关重要。他们认为,重要的不仅是(或根本就不是)他们的生活是否舒服,而且是他们的生活是否良善。然而,从什么意义或什么角度看它是重要的?在一个人的一生这个极其渺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发生的事情,有何重要性可言呢?宇宙如此之大,它的历史如此悠久,甚至我们最杰出的科学努力,都无法赋予它到底多大或寿命多长的问题以意义。某一天——时间史中的某一刻——太阳会爆炸,一切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使我们如何生活成为无稽之谈。我们如何调和这两种观点——生活什么都不是;我们如何生活意味着一切?
先验的还是有背景的?反省的利益不仅是一个人们偶尔有什么要求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他应当要求什么、他在自己的反省的利益是什么上有可能犯下深刻错误的问题。这一事实似乎暗示着伦理价值是先验的,即一种良善生活的要素在任何时候和地方都是一样的。然而这种想法与我们许多人情不自禁视为合理的另一假设相矛盾:根本不存在适用于每个人的唯一一种良善生活,伦理标准以某种方式与一个人环境中的文化、能力、资源以及其他因素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某种环境中的某个人看来最好的生活,可能非常不同于另一种环境中一个人所认为的最好的生活。这两种都有强大的直觉作为后盾的观点,哪一个正确,必须放弃哪一个呢?我们能够拒绝伦理价值的先验观,同时又保留我们的伦理学不纯粹是主观的,不纯粹是一个发现我们真正需要什么的问题这种信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