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那个“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的故事。
财主的想法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教书先生的想法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有了歧义,便产生矛盾,最终对簿公堂。
故事的结局如何,孟青云也没有写,留给读者去脑补。
但他在这里笔锋一转,说如果有人故意用这种语言歧义写在契约中,会不会世风日下,人人防骗呢?
敲响警钟。
接着孟青云又举一例,“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
这句简单的话,不同的地方断句,用不同的语气,表示的意思大相径庭。
他例举了五种断句方式。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这表示主家不情愿留客。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这表示主家坚决不愿留客。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这表示主家进退两难,难以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