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你们会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讨论还不太坏,并且是便于理解的。但不幸的是,精神分析工作发现自己被迫在另一种即第三种意义上使用“潜意识”这个词,并且,这的确可能引起混乱。我们形成了一种新而深刻的印象:心理生活的广泛而重要的领域通常是没有被我们认识到的,以至于这些发生在心理生活中的过程在真正的动态意义上只得被看作是潜意识。根据这种印象,我们开始理解潜意识也具有形态学的或系统学的意义;开始谈起前意识的“系统”和潜意识的“系统”,以及自我和潜意识(Ucs)系统的冲突;并且,“潜意识”这个词越来越多地用以指心理领域,而不是心理品质。自我和超我的诸部分在动态意义上乃是潜意识的。这一发现尽管实际上使用起来不便利,但在这一点上是令人欣慰的,它有可能排除问题的复杂性。
我们觉察到,我们无权将异于自我的那个心理领域称为“潜意识系统”,因为潜意识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既然如此,我们将不再在系统学意义上运用“潜意识”这个术语。我们将赋予它至今被认为是更好的名称,这样就无人再产生歧义。我们效仿尼采的用语,采纳格罗德克(Georg Groddeck,1923)[54]的建议,将它叫做“本我”[55]。这个非人称代词似乎尤其适用于表达心理的这个领域的主要特征——即不同于自我的这一事实。然后,超我、自我和本我——这便是三个王国、区域、范围,我们把个体心理结构就是分为这三个部分;还将在下面探讨三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