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应下道:“那我就按老办法把人送上船。”
阿海感叹道:“还是要多运点人去澳洲呐。”
“不说每次运送的人头费,现在每个月收到的几千块管理费,能养十几个兄弟。”
“澳洲那里要是有几千个人,每个月能旱涝保收几万的管理费。养上几百号兄弟,咱们可以把整个湾仔占下来。”
这说的是精锐骨干,不是那种帮忙凑数涨声势的临时工。
阿荣抱怨道:“这事就得怪港府了。”
“咱们送人出去务工,澳洲的正府拦着不让进,我还能理解。”
“港府拦着不许去,这干他屁事,纯粹是吃饱了多管闲事。”
阿海有多读些书,记得梁律师等人说起过,“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有签协议的,各地都有管理的义务。”
“我们不用管港府,按我们自己的办法把送人出去,照样没问题。”
劳务输出一般是要两个地区先谈好,才能安排劳工过去。
‘非法移民、打工’的名字有个‘非法’的前缀,其实不单单违反了目的地国家的法律,也不符合出发地国家的法律。
只是很多出发地所在国选择了躺平、不管了。
比如被镁国搞乱了的拉丁镁州。
这个年代好些有想法、有能力的头头都被镁国佬搞下去了。
既然镁国把人家的国家搞坏了、没希望了,拉镁的人后面跑路去镁国也算是天经地义,是镁国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