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们提出,在每个社会中都存在给予、接受、偿还的义务。这是一种存在于社会黄金法则中的期望,作为社会进程的一部分。
可这条法则也存在两个关键点:一个是率先采取行动,一个是出其不意!
先给予而不是索取,用出乎意料的方式给予,会让人在互惠原则中获利,同时获得巨大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影响别人的行为。
如果知道这些知识,再去回看很多事情就更加清晰。
比如曹操烧通敌信件,他手下率先采取行动,先给予,并不以此威胁众多通敌官员,不等众人问及,直接干净利落一把火烧光。
其次这个举动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符合影响力的互惠原理两个关键,所以他获得众多良性回馈。
再看当初刘邦对待从项羽阵营来投靠的陈平。
不问出处,不要求他做出功劳,首先做的就是官复原职,然后予黄金(黄色金属,指黄铜)四万斤,任其使用,不问出入,不审计,不报销。
这同样是符和互惠原理的,率先给予,出其不意,所以刘邦得到的回报比付出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