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在最初进行工作时,抱有这样一个信念: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得到全部真理,而且只能得到真理。然而,到了最后,他却又坚信这样一个信念:信念并非合理的东西,因为我们一无所知。在提出支持怀疑主义的所有依据以后,他停止了对它们的驳斥,反而幻想通过盲目轻信的天性来接受这些依据。
尽管怀疑论是休谟的重要哲学主张,但他也并不总是以此为中心,比如在《人性论》的后半部分,他就把根本怀疑全都忘到了脑后。在自己的怀疑里,他用上了他推崇的“不关心、不留意”的原则。由于休谟不在实践中坚持怀疑主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抱有的是一种不真诚的怀疑主义。这种怀疑主义产生的一种后果会让人觉得非常尴尬,即让证明一种方针优于其他方针的所有企图统统落空。
其实,对于整个18世纪的重理精神而言,休谟和洛克一样,起初怀有明事理、重经验、不轻信的精神,参与到追求由经验和观察得到的一切知识的潮流中。但休谟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即智力比洛克高,因此分析问题很敏锐。不过,休谟也有显著的缺点,他度量小,即使是无可厚非的矛盾,他也接受不了。
休谟最引人注目的成就,是把经验主义哲学研究到了前后一致的程度。这意味着,因为他的努力,经验主义哲学已经成了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科学,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看,他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在他之后的人已经无法踏着他的足迹前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