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瓢把子在冀中某地,看到一伙十几个人衣着光鲜,前呼后拥,不可一世,为首者是一个肠肥脑满的人,他知道这伙人不是官员,就是富商,便暗暗跟踪。看到这伙人夜晚住进了一家客栈,瓢把子夜入客栈,盗走了为首者的行李,打开一看,看到里面有一张任命书,任命此人为县长。这伙人,正是从冀北赶往冀南赴任县长的。这个县长是花钱买来的,既然是花钱买的,所得钱财必为不义之财。民国初期,买一个县长,需花费万两白银,寻常人家,哪里能够拿出万两白银?用不义之财买到官位,岂能不捞到更多的钱?所以这类人必贪无疑。
瓢把子看到这份任命书,灵机一动,就将这些人全部杀死,自己拿着任命书去赴任。
瓢把子做活从来很精细,不留痕迹。这次同样如此。
第二天,客栈老板久候这伙人,看到没有动静,就打开房门,一看,就傻眼了,十几个人都一夜之间死去,至于他们怎么死的,不能得知,窗门都关得好好的,显然没有外人进入。官府跑来查看,也找不到线索,鉴于死者都是外地人,此案以悬案而匆匆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