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汪兴伟接到这封抗议信,不敢作主,便坐一顶小轿来报刘铭传。刘铭传拍案道:“这些洋教士胆大妄为,竟敢公开挂出招牌!”
刘铭传支持民众的抗议,认为他们言之有理。他当即吩咐汪知县:对洋教士活动予以禁止。刘铭传还将此事书成急函,报告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衙门查明回复:在沪尾的传教士何铎德是西班牙人,所传之教与法国不同,因而也不受法国保护。民众闹腾开了,砸了洋教堂的招牌,抵制西班牙教士何铎德的传教活动。他们进而提出三个条件,要求何铎德必须保证遵行。
“哪三个条件?”刘铭传把知县传到台北府城,当面问汪兴伟。
“第一,开堂设教,必须择僻静之所,不得在大街通衢有碍居民的地方。”
“准如所请!”刘铭传道。
“第二条是,所传之教,务必同耶稣一样劝人为善,教士须立品待人,堂内不得收养妇女及包庇匪类,恃教不受尊长约束。”
“好,好,所言极是哩!”
“第三,凡遇教民家中婚丧之事,教士不得前往干预以避嫌疑,彼此辑睦而免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