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把位于第二象限的59个国家大致分为4种类型:类型1——风险较低、投资较多的国家,如捷克、智利、秘鲁、科威特等国家;类型2——风险较低、投资较少的国家,主要有奥地利、马耳他、爱沙尼亚、乌拉圭、塞浦路斯、斯洛伐克、瓦努阿图、葡萄牙、汤加、波兰、匈牙利、萨摩亚、斯洛文尼亚、基里巴斯、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罗马尼亚、卡塔尔、菲律宾、斐济、北马其顿、文莱、圭亚那、博茨瓦纳、阿曼、希腊等国家①;类型3——风险相对较高、投资较少的国家,主要有卢旺达、冈比亚、巴巴多斯、波黑、阿塞拜疆、巴拿马、摩洛哥、亚美尼亚、突尼斯、所罗门群岛等国家;类型4——风险相对较高、投资相对较多的国家,主要有孟加拉国和埃及等国家。
基于以上关于国家层面的风险分析,我们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对于这59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考虑根据这些国家的需求适当增加投资量,因为对这些国家的投资总体上太少,而这些国家的投资风险相对比较低,因此中国对这一群体国家的投资潜力很大。
第二,对于这个群体里风险相对较高而投资存量也相对较多的国家,需要采取适当谨慎的态度。
第三,在总体增加对这类国家投资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对我们以上提到的这个群体中的第二类国家增加投资,尤其是应该重视对奥地利、斯洛伐克、葡萄牙、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菲律宾、阿曼、希腊增加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