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和他的绝大部分将领都是贫苦农民出身的,过去都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是,他初起时掌握的主要军力却是原来的地主武装,在渡江以后,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大量参加了,浙东的几家地主大族参加了,各地的许多地主武装降附了,他的政权也就逐步变质,走到了反面,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权了。
朱元璋由农民起义领袖逐步转变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他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蔽漏籍人口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 “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由于大地主们的隐瞒、荫蔽、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做人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些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1386)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1370)做了调查,以田税多少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明代三眼铁火铳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于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