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从1861年以后到1894年,先后有近50家的外国洋行在中国经营轮船航运业,外国商人在中国设立过16个轮船公司和4家驳运公司,有25家外国远洋轮船公司通航中国。中间虽有一部分在竞争中停业,但1894年之前,至少仍有7家外国轮船公司和10余家外国洋行在中国沿海和内河经营航运,共有轮船180-190艘左右,计15万吨上下;约25家外国远洋轮船公司和企业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店,经常来往的轮船近200艘,约66万吨。
在扩展轮船航运业的同时,外资还在寻求开辟铁路交通和电报通信业,以便为其对华贸易提供更为便捷的陆上运输和商情传递。
西方列强图谋在华建筑铁路权利的活动,从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开始就一直没有中断过,并在19世纪70年代作了一次尝试。1872年,上海的英美商人联合组成吴淞道路公司(Woosung Road Co.),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在上海修筑铁路的阴谋活动。首先通过英国驻上海领事麦华陀,以修建马路的名义骗取上海道台冯焌光给予收购地基的权利;旋即改吴淞道路公司为吴淞铁路公司,在伦敦挂牌集资,并于1874年12月擅自动工筑路。1876年7月,吴淞铁路筑成通车,全路长10英里。不久因遭当地人民反对,清政府于1877年10月以28.5万两的代价赎回并拆除。由此,英美商人不仅从清政府那里获得了丰厚的赎路代价,而且在该路通车期间获得了良好的效益,在1876年12月至1877年10月的10个月内,票价收入达38300元,尝到了好处,也达到了把铁路向中国“介绍进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