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课程完毕之后,总统转向张伯伦说:“好了,张伯伦先生,我想我该回去工作了。”
张伯伦说:“我带了一位机械师到白宫,他被介绍给罗斯福总统。机械师没有同总统谈话,而罗斯福总统只听过一次他的名字。他是一个怕羞的人,躲在后面。但在我们离开之前,总统找到这位机械师,与他握手,叫他名字,并谢谢他到华盛顿来。罗斯福总统的致谢绝非草率,非常真诚,我是能感觉到的。回到纽约数天之后,我接到罗斯福总统亲笔签名的照片,并附有简短的致谢信,再次对我给他的帮忙表示感激。他竟会花时间这样做,真令我感到激动万分!”
显而易见,罗斯福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最重要的获得好感的办法,那就是记住他人的姓名,使他人感觉自己对于别人来说很重要,但我们中有多少人会这样做呢?
不要老给自己找借口,与人交往多次,竟不记得别人的名字,这是对别人的伤害,怎么能与其建立融洽的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