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善”是一种单一的不可定义的属性的名称,这种属性不同于以“愉快”“有益于进化生存”为名的属性或任何其他自然属性。因此,摩尔把善说成是一种非自然的属性。那些宣称这或那是善的命题就是摩尔所谓的“直觉”;它们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事实上,我们举不出任何证据或理由来支持或反驳它们。尽管摩尔不主张使用作为一种相当于我们视觉能力之直觉官能的名称的“直觉”一词,但是他认为,判断一给定事态是或不是善的相当于正常视知觉的最简单的判断,以这种方式,他就把善之为一种属性与黄之为一种属性加以比较。
其次,摩尔主张,称一个行为是善的,只不过是说,在所有可供选择的行为中,它是事实上正在或已经产生最大善的行为。这样,摩尔就成了一个功利主义者;每一行为仅依其后果而被评价,亦即把他的后果与其他可供选择的行为过程的后果相比较。无论如何,摩尔就和其他一些功利主义者一样得出结论说,没有一个行为本身是对的或错的。无论什么事情在一定环境之下都可能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