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情感以爱和恨为条件,故状态情感具有制约关系。有鉴于此,状态情感或者是被感知、设想和思考的对象与人的现存的爱和恨的方向之关系的标志,或者是在内在和外在地实现观念对象或感知对象上的、在爱与恨之中被给予的价值之时,分别这样或那样取得的成功和失败的关系之标志。只有从状态情感的这种制约关系出发,这些状态的无比丰富的多样性,才能在不同的个体、民众、种族所处的同样的环境条件下得到充分理解。在某个体验着的主体身上的兴趣之层级划分,和爱与恨的方向之实际建构,恰恰一开始就划定了主体可能具有的状态情感的活动空间。这些活动空间也随它们一同变换。
不仅状态性情感,而且情绪(Affekte)和激情(Passiones)均受爱与恨的支配,后者本身不能归入前者。在此,我将“情绪”理解为本质上属感官和机体生命的强烈状态性情感的急速宣泄,这些宣泄以不同类型合成,成为类型化的表达现象,并且伴随着在表达中强烈的逐渐上升的本能冲动和机体感觉。同时,情绪对于引起情绪的对象表现出一种独特的价值盲目性,而且不具备自己特有的与对象的意向关系。与此相反,“激情”则完全不同。它们首先指的是,某人的不由自主的(处于选择意愿范围之下的)欲求和抵牾持续地固持于某些作用、活动和行为领域,这些领域以某种特殊的价值质范畴为明显标志,而此人主要通过该范畴观察世界。情绪是急速的和本质上被动的,激情则是持续的潜能,就其本性而言是主动的和攻击性的。情绪在本质上是盲目的,它是状态,而激情尽管片面和孤立,它却是价值明确的,它是本能生命沿这种具有特定价值的方向的强烈而持续的运动。没有伟大的激情则伟大无从谈起,而任何伟大肯定不带有情绪。情绪作为一个过程,主要属于肉身——自我的范围,相反,激情的出发点在更深层的“灵魂”之机体生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