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非常重要。即使真的是希腊哲学建立了理性,它也总是认为,如果一个主体不首先在自身之上实践某种使其能够认识真理的活动,比如净化活动,以及通过对灵魂的沉思而引起灵魂的转变,主体就不能达至真理。我们还有斯多葛学派的主题,它认为主体首先会确定其存在的自主和独立,但是这种确定是以非常复杂的方式确定的,它和世界知识的关系非常复杂,因为正是这种知识允许主体确定自己的独立,同时也正是这种确定的独立才使得按照其呈现出来的样子认识世界的秩序成为可能。直到16世纪,在欧洲文化中,这一问题仍然是:“为了能够达至真理,以及配得上达至真理,我应该对自我做些什么呢?”换句话说就是,真理总是有代价的,不进行艰苦的工作就不能达至真理。在西方文化中,直到16世纪,苦行和达至真理是隐隐地联系在一起的。
我认为笛卡儿说“为了达至真理,我只需是能够清楚明白地认识存在的主体就可以了”就割断了这一关联。在主体和自我、他者及世界关系的连接处,证据代替了苦行。为了进入和真理的关系中,主体和自我的关系不再需要苦行了。同自我的关系只需向自我揭示我所看到的东西的确定真理,从而确定性地认识它们就可以了。这样,我可以是不道德的,却认识了真理。我相信这是所有古代文化都多少明确地拒绝的一种观念。在笛卡儿之前,人们不能同时既是不道德的、邪恶的,又是认识了真理的。在笛卡儿那里直接的证据就足够了,在笛卡儿之后,非苦行的主体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