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凡才子,都自命风流,好像洋才子也同样。看普希金,看乔治·桑,那份浪漫,真令我们羡慕,中国至今没有超过《红楼梦》水平的爱情小说,最根本的一条,中国作家有几个拥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呢?所以,外国作家的风流故事,一串一串,而中国作家中仅有的一点男女苟且之事,则相形见绌了。这是由于在规行矩步的封建社会里,男女情爱,稍稍出格一点,都会视作要堕入阿鼻地狱的罪行。所以,反对金圣叹的人,就拼命在这一点上著文诋毁他,说什么“苏州人述其邪淫之事尤多”,还说他“尝奸有服之妇人”,“诱美少年为生徒”,即使果真如此,又如何呢?
不过,从这些诗,知道他能在女道士的房间里床上休息,可见来往密切,因此,他到玄妙观哭庙去,是不是有点弗洛依德因素,想在漂亮的女道士面前露一手,也未可知的。文人,一抓住能在异性面前表演的机会,无论老者少者,在性激素的催情作用下,便禁不住要搔首弄姿,引人注目,这也是古今通病了。
金圣叹大可不去的,既然鼎革以后,辫子留起,可心中仍忠于那个吊死煤山的崇祯,连名字都改了,叫金人瑞,标榜自己为明末遗民。那么,有什么理由去为新朝的顺治皇帝嚎丧哭奠?但他在家里怎么也坐不住,文人有几个耐得寂寞的,没新闻还要制造新闻呢?没人吹自己还要化名写文章吹自己呢?踱了几个圈后,到底还是马褂长袍,国丧冠戴,素色小轿,面带哀容,沿着现在苏州的观前街,去赶这份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