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的存在是操心,操心包括实际性(被抛)、生存(筹划)与沉沦。作为存在者,此在是被抛的此在,但却不是把它自身带入它的“此”。作为存在者,此在被规定为这样一种能在:它听到了它自身,但却不是作为它自身把自己给与本己的。生存着的此在从不回到其被抛境况后面去,以便能把这一“它存在,且不得不存在”从它的自身存在割舍掉并把它引入“此”。但被抛境况并非挂在此在身后好似随此在发生的、事实上落到此在身上却又能从它身上脱落的事件。实则只要此在存在,此在作为操心就总是它的“它存在且不得不存在”。此在委托给了这个存在者,它只有作为它所是的存在者才能生存;作为这样一个存在者,此在生存着就是它能在的根据,虽然此在不曾自己设置这根据,但它依栖在这根据的重量上,而情绪把这重量作为负担向此在公开出来。
那么此在如何作为这种被抛的根据而存在?只是这样:它向着它被抛入的种种可能性筹划自己。自身之为自身不得不为自身设置它的这根据;这自身却绝不能控制这根据,而是不得不生存着接受根据性的存在。去作为本己的、被抛的根据存在,这就是能在;而操心就是为这一能在而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