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何为小说的问题便由此产生——我稍后将在后面的章节中探讨这一问题。无论如何,当时普遍认为这是《名利场》的一大缺点。女主人公不仅应该相貌美丽,还应该拥有天使般的优雅,自尊自重、举止得体、言语矜持。女主人公不应该盼着嫁人,因为婚姻着实过于平庸——而倘若她因为婚姻公认的实用价值而同意接受这一契约,那么婚姻也发生在遥远的未来,而不是日常生活中的所思所想。她无心吃喝享乐,她的着装应该清新自然,而不是光鲜亮丽,而且这都是浑然天成,而不是刻意为之。萨克雷笔下的艾米丽亚完全不符合这一套规则。她以拥有恋人为荣,并时刻对自己和别人称赞对方是“世上最伟大、最杰出的男人”[22],其实这个年轻绅士不过是个十分渺小的人物。她绝不是不在意穿着打扮,我们也在不经意间看到,她很享受在沃克斯豪尔用餐[23]。她急切地想结婚,并且是越快越好。男主人公也应该是一个自尊、高尚的人物,一个男子,即便是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这样的穷小子,在所有的场合也都应该出类拔萃,并且永远应对自如、谈吐优雅、坚持自我。作者特别声明《名利场》是“没有英雄的小说”,因此我们无权抱怨书中的每一个男性角色都缺乏英雄气概。然而,多宾上尉的确成了英雄,不过他是有缺点的英雄。为什么作者给了他“多宾”这个名字?这不过是为了让他显得可笑罢了。他为什么相貌丑陋、性格腼腆、举止笨拙?他为什么是杂货商贩的儿子?萨克雷赋予他这些特点,就是铁了心要和小说读者的一般品位背道而驰。这里又涉及小说的另一大不足。小说中可以有善良和邪恶,有威严和卑贱,有崇高和可笑——但是,善良、威严和崇高要占据上风。伊狄斯·白伦顿、伊凡代尔勋爵甚至莫顿本人,需要毛斯、卡迪和帕惕生作点缀,否则只会显得僵硬呆板[24]。但在这本小说中,相比善良和高尚,邪恶和可笑占据了更重要的地位。贝姬·夏泼和罗登·克劳利才是真正的男女主人公,读者产生兴趣的对象应该是他们,阅读小说时关注的是他们的遭遇,掩卷时也是基于他们来评价小说的好坏。公众无疑会觉得,尽管讽刺自有其妙处,但这样一部鸿篇巨著不应该以讽刺做主干。像《凯瑟琳》[25]或者《巴里·林登》这样的短篇可以说是旨在揭露外界的丑恶,但在读者看来,这本小说所批判的对象正是他们自己。世上的男男女女都喜欢成为提香或者拉斐尔笔下的人物,他们可不希望请来的画家是伦勃朗,就连鲁本斯也不尽如人意。
相关影视:回到生死前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