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就是这样,哪怕同熟悉的人做生意,他们也决不会因为上一次的成功合作,而放松对这次生意的各项条件、要求的审视。他们习惯于把每次生意都看做一次独立的生意,把每次接触的商务伙伴都看做第一次合作的伙伴。
其他民族的人也许会觉得犹太人这种做事情的逻辑很奇怪,但是他们却正是靠着这种奇怪的逻辑获取了大量的好处。
由于他们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地对待,所以不会因为对对方先前的印象而掉以轻心。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因为熟人的面子而让他们掉进陷阱。他们更不会仅凭一面之交的熟人的面子而轻易动心,从而相信他们所说的话,也不会因为上次合作的一些小的“成功”而忽视这次的利益,也就不会轻易上别人的圈套。他们是时刻把“每次都是初交”作为自己经商活动的座右铭的。保证自己第一次辛辛苦苦争取得到的赢利,不至于在第二次生意中为顾念前情而作出的让步所断送。生意毕竟是生意,容不得“温情脉脉”,否则第一次就没有必要斤斤计较。
犹太商人深知,由于人情是作用于人的潜意识层面,往往在人们的漫不经心中被忽略了,而其厉害之处就在于使人想不到去纠正它,直到事情结果出来了,人们在大失所望甚至绝望之余,才不无懊悔地察觉自己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