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习性,研习修成之性也。《地持经》:“习种性者,从先来修善所得,是名习种性。”
[5]定体起用名为慧。慧,寂而常照。定,照而常寂。寂,故无生无灭也。无生无灭之所起用,用亦无生无灭,故能照而常寂。是乃本来一体正法也。
[6]双修,定慧双修也。《修心诀》:“曹溪云:心地无乱自性定,心地无痴自性慧。若悟如是,任运寂知,遮照无二,则是为顿门个者,双修定慧也。”
法海言下大悟。以偈赞曰:即心元是佛[1],不悟而自屈[2]。我知定慧因[3],双修离诸物[4]。
[1]前念不生,后念不灭,成一切相,离一切相,无二无别。
[2]不悟者,自己屈辱自佛。
[3]言我今始知定慧之正因。
[4]双修定慧,则离一切相。
僧法达,洪州人[1]。七岁出家,常诵《法华经》[2]。来礼祖师,头不至地[3]。祖诃[4]曰:礼不投地[5],何如不礼?汝心中必有一物,蕴习何事耶[6]?
[1]洪州,隋置,旋废。唐复置。南唐建为南都。宋初复为洪州,旋改为隆兴府。今江西南昌县,即旧时州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