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江标出任湖南学政后,为了扩大校经书院的办学规模,在书院原有的空地上建造了一所藏书楼,广购图书,并添置了天文、舆地、测量等学科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并计划添设算学、舆地、方言、学绘诸科,创办《湘学新报》,专门讲述各种新学和艺学,以期学生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同时,“开人知识”,“兼可知今”。对于校经书院的管理体制,江标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于1897年春夏间于校经书院设立校经学会,“为多士讲学之地”。由此可知校经学会之由来。
校经学会与校经书院为二名一体,是典型的书院式学会,同时兼有对全省教育的指导责任,所以校经学会又称为“湘学会”,或称“校经书院”学会。根据《校经书院学会章程》规定,该会设有三门,即算学、舆地和方言。算学务求浅近实用之法,舆地须知测量、绘图之法,方言专习英文。三门各有学有专长的学长自行制定章程,自主招生,每类学额为40名,报名逾额即分作前后两班课习。学会设有总理即监院一人,负责学会的日常管理。校经书院学会对学生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三年学习期限结束后,成绩优异者由湖南当局会同学会保荐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或南北大学,或直接任职,或继续深造。从这些情况看,校经书院学会虽然号称学会,虽然也以湘学会而得名,但实际上只是湖南省内的高等学堂而已,其学会、社团的色彩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