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左: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撰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面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我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