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段也是这样一个懂得以话术克敌制胜的聪明人。他是广告公司的创意人员,有一次,他与他们公司一个老客户的朋友会面。那位老板一上来就打开闸门冲他倒开了苦水,看着老板随手摊开来的该企业VI形象手册,小段从头到尾都始终是面带微笑、慢条斯理地翻看着,不作任何个人见解。那上面的一句经典广告词正是小段不久前刚为某企业设计的广告词,一模一样,毫无半点改动,该设计者竟然疏忽大意到连那上面的数字都忘记替换掉,幸好还记得把公司名字换掉,不然真的不知一块巨石被搬起后最终放下会砸到谁的脚呢。
对于老板的疑惑和不解,他只是专注地聆听,并不作答。在他看来,他所在的行业,抄袭和借鉴自古就是个不成文的规定,所以针对那些风格相同,几乎是异曲同工的作品,既然你没有先潜意识去申请专利,就没有权利对人家后期形成的东西的途径正当与否来上一番指手画脚以表示怀疑。
该老板之所以跳过他们公司将该公司的形象设计广告权交给了名牌广告公司,无非也就是想图个名牌效应,带给公司一本万利的收入,当老板们高高敲起如意算盘,想象着像大牌名星们一样赚个价值不菲的出场费的时候,却万万没有料到会落个急功近利、劳而无获,反倒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有苦难言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