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门,门外站着一名穿西装的男子。
“我是债务管理部的荒木。”男人年约三十五岁,眼神锐利。
“是房租的事,对吧?”
修自以为先发制人地说,荒木点点头。
“支付期限是今天吧?”
“说是今天,但现在已经五点了,银行那里还没有收到钱。难道你要等一下亲自送去公司吗?如果是这样,我现在就可以代收。”
“钱还没——”
“意思是今天没办法付清?”
“嗯,是的。”修含糊其词。
“那请你现在把东西收一收,明天搬出去。”荒木面无表情地说。
“不行。房租我一定会付,请再等一阵子。”
“不就等你到今天了吗?事前也通知过要解约了。”
“可是,”修从丹田使劲,他认为这是关键时刻,“我问过房屋中介人士,他们说房客受到《租地租屋法》的保障,房东不能单方面解约。”
“所以呢?”
荒木的表情完全没变,修狼狈了。
“也就是说,我没有必要搬走。”
“哈哈!”荒木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就算你欺负我不懂法律,想要把我赶出去——”
荒木抬手制止修说下去:“我们基于方便,使用‘租赁’这个字眼,但准确地说,这并不是租赁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