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镜是监生出身,年轻时出仕为县丞,官场拼搏四十年始升为地方大员。其不入朋党,没有也不可能有师生同年的援引,唯知感激雍正的拔识,竭力以图报效。他视师生朋比为弊端,因此他对科甲出身的属员并不特别礼遇,而严格以他们所任官职的职责要求他们。雍正三年(1725)十一月,题参信阳州知县黄振国“狂悖贪劣,实出异常”,次年正月密参汝宁府知府张玢“浮而不实,渐加放纵”,息县知县邵言纶“任柜书银匠朦官作弊,重等收粮”,固始县知县汪誠“向盐商借贷,至用十四两小秤发卖食盐”,陈州知州蔡维翰“怠惰愉安,并不清查保甲,盗案垒垒,亦不比缉”。
黄振国、张玢、邵言纶和汪誠都是康熙四十八年(1709)的进士,有些人联系田文镜不许师生夤缘等主张,又以他是非科甲出身,认为他无端排斥士人, “不容读书之人在豫省做官”。事也凑巧,时值康熙四十八年的进士、广西巡抚李级奉调为直隶总督,于雍正四年(1726)三月间路过河南,面责田文镜“有心蹂践读书人”。李级到京入觐,面陈田文镜负国殃民,雍正认真听取,至午夜方罢。李级随又上疏参劾田文镜“信用佥邪,贤否倒置”;信任“本属市井无赖”的署理知州张球?鸦张球向邵言纶勒借未满所欲,勒索汪誠馈送不遂,转向田文镜诬告,致使田文镜误参他们,因恳乞雍正干预,以使“公道彰而人心劝”。又说田文镜把黄振国害死在狱中,以杀人灭口。雍正对田文镜的为人深信不疑,但据李级所参,怕他上了属员的当,于是将李级的奏折发给他,要他审查张球。田文镜于四月二十七日仍以张球为贤能之员回奏。他明知这个弹章为李级所发,佯作不知,说观疏内斥张球为“市井无赖”,可知此人必为进士。六月,他更以黄、张、邵、汪都是同年为理由,进一步说他们同年弟兄“不无徇私袒护”,对他们的被参“群起妄议”,这样下去, “科甲之员如有贪污苟且,督抚诸臣断不敢为题参矣。”又说皇上屡次颁旨解散朋党,似此是违背圣意,性质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