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1787年12月28日与31日致卡尔·莱昂哈德·莱因霍尔德的信中,康德写下了一段十分重要的话:
我现在正忙于鉴赏力的批判。在这里,将揭示一种新的先天原则,它与过去所揭示的不同。因为心灵具有三种能力;认识能力,快乐与不快的感觉,欲望能力。我在纯粹(理论)理性的批判里发现了第一种能力的先天原则。现在,我试图发现第二种能力的先天原则,虽然过去我曾认为,这种原则是不能发现的。对上述考察的各种能力的解析,使我在人的心灵中发现了这个体系。赞赏这个体系,尽可能地论证这个体系,为我的余生提供了充足的素材。这个体系把我引上了这样一条道路,它使我认识到哲学有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它自己的先天原则。人们可以一一列举它们,可以确切地规定以这种方式可能的知识的范围——理论哲学、目的论、实践哲学。其中,目的论被认为最缺乏先天规定根据。[30]
这段话告诉我们,在康德最初关于批判哲学的构思中并没有鉴赏力批判方面的内容,因为在以前的康德看来,“这种原则是不能发现的”。